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博彩:印发《攀枝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5-06-09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5-00034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5-06-21
  • 发布日期:2015-06-21
  • 文  号:攀办发〔2015〕45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大企业:

  《攀枝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1日

  攀枝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省政府分解下达给我市的年度目标任务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年打基础、五年基本达标、力争通过验收”的创国模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根据《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及《攀枝花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总量减排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加快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为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拓展发展空间、腾出环境容量。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我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在2014年基础上,二氧化硫削减19.61%;氮氧化物削减5.45%(其中机动车削减1.86%);化学需氧量削减0.5%;氨氮削减0.5%。

  (二)全面完成《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重点减排项目。

  (三)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2015年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达到考核要求(全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

  (四)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攀钢集团公司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及重点减排项目见附件1、附件2。

  三、工作措施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为全面完成2015年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必须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力度,强化减排项目监督管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一)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力度

  1.加大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整改力度。

  以钢铁行业排放新标准限值为目标,加快攀钢集团公司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新2号和新3号烧结机烟气脱硫整改进度和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球团厂、攀枝花钢企米易白马球团有限公司烟气脱硫整改进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脱硫相关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烟气二氧化硫达新标排放。

  2.加快推动其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加快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发电厂1×30万kw矸石发电机组建设步伐,确保现有3×10万kw机组关停工作按期完成。

  3.完善和规范重点减排项目在线监测设施。

  规范和完善已投运在线监测设施和中控系统的球团、水泥等重点行业生产企业的相关运行管理台账和制度,确保污染治理和在线监测等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在线监测标定、比对及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4.加大全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管理力度。

  一是加大西区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米易县迷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配套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2015年6月底前污水收集量达到服务区域生活污水产生量60%以上,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150毫克/升以上;2015年底前实现污水收集量达到服务区域污水产生量的70%以上,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180毫克/升以上,并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二是完善盐边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2015年6月建成盐边县城北污水收集管网,将盐边县城北区域生活污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现污水收集量达到服务区域污水产生量的60%以上,2015年底实现污水收集量达到服务区域污水产生量的70%以上;三是加快马坎污水处理厂和小沙坝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将新建客运站、蝴蝶花园、银江镇生活污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切实提高服务片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四是加快盐边县渔门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2015年6月建成投运,加大其他已建乡镇污水处理厂规范化管理力度,确保正常运行。

  5.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必须按照总量减排管理体系要求开展污染控制和总量减排工作,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及相关资料;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必须按“雨污分流”和“干湿分离”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对未认可削减量的攀枝花市隆吉养猪专业合作社、盐边县健民畜牧养殖场、米易县张应军养殖场等三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实施整治,确保实现减排效益。

  6.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机动车污染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落实《四川省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川环办发〔2014〕78号)要求,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订全市“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实施方案,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和“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进度,推动已建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开展检测工作,确保完成2015年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目标任务。

  (二)强化减排项目监督管理

  1.加大环境监察和监测频次。

  加强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和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已建成减排设施稳定运行率、处理效率达到要求;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钒钛高新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和在线数据监控,提高稳定达标率,充分发挥减排效益。

  2.加强减排项目在线监测监督管理。

  火力发电、烧结、球团、水泥企业已建成投运的烟气脱硫、脱硝项目中控系统、在线监控系统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传输的有效性,按照月报、季报和年度核查材料的要求落实电子、纸质台账,实现规范化管理。

  3.强化已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加强对全市及各县(区)已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中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废水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确保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满足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要求;新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和建设中控系统,确保接入中控系统参数和历史数据的保留符合国家对污水处理厂核查的有关要求。

  4.加强钛白行业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规范化运行监管。

  一是全市钛白粉生产企业要加强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和定量化运行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二是及时检修维护已建废水废气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和数据传输有效率;三是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满足相关监测规范要求;四是加大环保岗位人员培训力度,规范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及相关生产记录。

  5.组织开展总量减排专项督查。

  按月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其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总量减排工程实施进度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督查。按照“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倒排工期、按期完成”的要求,对年度重点减排工程项目逐一跟踪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通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

  全力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按月对烧结、球团、电力、水泥、污水处理厂、造纸等重点行业的全口径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审核,实现污染物减排动态管理,做好企业排污数据档案建立工作,健全和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体系。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1.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装备。根据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详细计划,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有计划地关停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同时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防止死灰复燃。

  2.严格工业项目准入,新建工业项目要把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审批问责制,把好项目准入关。

  四、职责分工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细化管理;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加强县(区)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

  市发改委:负责将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国家、省、流域、区域各级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污染防治规划中的污染减排项目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积极帮助落实资金。

  市经信委:制订全市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市住建局:负责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按进度推进。

  市财政局:负责将重点总量减排项目纳入环境保护资金支持范畴。

  市商粮局:配合开展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拆解汽车市场的监管,防止违规违法的报废汽车零部件流入市场的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实施机动车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按规定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和“黄标车”实施强制淘汰,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指标;制订机动车环保禁、限行路线和工作方案。

  市国资委:负责实施完成市车辆安全检验中心环保检测线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配合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市水务局:负责督导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管理,督导城市现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和升级改造、中水回用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

  市城管局:负责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的改造维修,督促指导各县(区)污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提高脱氮除磷能力。

  市农牧局:负责全市畜禽养殖总量减排工作,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单位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完成畜禽养殖业及农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目标任务。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相关统计数据,加强对造纸、钢铁、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各项统计数据的审核。

  市环保局:负责编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加强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负责加强对工程减排项目和环保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管,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开展和落实的有关情况。

  市目标督查办:负责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的目标考核。

  相关企业:加强总量减排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强工艺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力度,积极采用新工艺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强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工作,确保达到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传输有效率和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考核要求,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钒钛园区管委会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和资金,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按期完成重点减排项目和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总量减排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我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市政府分解确定了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同时确定了本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重点减排项目。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总责,要把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相关企业是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对不按要求治污减排和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处罚,并在安排环保补助资金、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三)科学分析,统筹部署

  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科学、准确,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全市工业、农牧业、生活污染源减排潜力与空间,掌握总量减排工作最新动态与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为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落实资金,完善政策

  加大总量减排资金支持力度,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完善有利于污染减排的政策支持,包括污水处理收费、工业降氮脱硝、农村“以奖促治”项目安排等。

  附件:1.攀枝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

  分解表

  2.攀枝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重点减排项目

  附件1:攀枝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化学需氧量 氨 氮
东区 控制目标2400吨 控制目标380吨 削减比例2.1% 削减比例1.4%
西区 削减比例42.9% 削减比例17% 削减比例4.9% 削减比例5.1%
仁和区 控制目标650吨 削减比例2% 控制目标2297吨 控制目标278吨
米易县 削减比例59.4% 削减比例15.3% 削减比例2.7% 削减比例1.1%
盐边县 削减比例25.3% 控制目标475吨 削减比例1.6% 削减比例1.5%
园区

 

    (含金

    江镇)

  

控制目标2650吨 控制目标220吨 控制目标1082吨 控制目标67吨
攀钢 削减比例18.7% 削减比例10.5% 控制目标250吨 控制目标10吨

 

  附件2:攀枝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

  (1)2015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减排项目

  

序号 企 业 名 称 工 作 要 求 项目时限 责任部门
1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炼铁厂 新1号烧结机规范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烟气综合脱硫效率达90%,污染物达标排放。   攀钢(集团)

 

    公司

  

2015年6月前完成新2号烧结机脱硫系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确保烟气综合脱硫效率达90%。 2015年6月
2015年7月前完成新3号烧结机脱硫系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确保烟气综合脱硫效率达90%。 2015年7月
6号烧结机规范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烟气综合脱硫效率达90%,污染物达标排放。  
2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发电厂 2015年6月前关闭现有3×10万kw机组。 2015年6月
3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球团厂 2015年7月前完成烟气脱硫系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确保烟气综合脱硫效率达90%。 2015年7月 东区政府
4 四川川煤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矸石发电厂 规范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烟气综合脱硫效率达80%,污染物达标排放。   西区政府
5 攀枝花钢城集团瑞丰水泥有限公司 规范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烟气综合脱硝效率达60%,污染物达标排放。  
6 攀枝花市广川冶金有限公司 规范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烟气综合脱硫效率达90%,污染物达标排放。   盐边县政府
7 攀枝花钢企米易白马球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前完成烟气脱硫系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确保烟气综合脱硫效率达90%,污染物达标排放。 2015年8月 米易县政府
8 攀枝花钢城集团瑞达水泥有限公司 规范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烟气综合脱硝效率达60%,污染物达标排放。  
9 米易县国辉矸石砖厂 2015年9月前实施关停。 2015年9月

 

    (2)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减排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工 作 要 求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1 马坎污水处理厂 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15年6月生活污水处理量达到1万吨/日。 2015年6月 市住建局

 

    东区政府

  

2 小沙坝污水处理厂 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维护,2015年6月前将新建客运站和蝴蝶花园生活污水接入集中处理,进入污水厂生活污水的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180毫克/升。 2015年6月 市城管局

 

    市水务局

    东区政府

  

3 炳草岗污水处理厂 强化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全年正常稳定运行,满足监测体系考核要求。   东区政府

 

    市水务集团

  

4 大渡口污水处理厂 强化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全年正常稳定运行,满足监测体系考核要求。  
5 攀枝花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维护,2015年6月底前污水收集量达到服务区域生活污水产生量60%以上,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150毫克/升以上;2015年底前实现污水收集量达到服务区域污水产生量的70%以上,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180毫克/升以上,并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2015年6月 西区政府
6 仁和污水处理厂 强化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全年正常稳定运行,满足监测体系考核要求。   仁和区政府

 

    市水务集团

  

7 盐边县渔门镇污水处理厂 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15年6月建成投运。 2015年6月 盐边县政府
8 盐边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 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15年6月前将盐边县城北生活污水接入集中处理,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200毫克/升以上,实现污水收集量达到服务区域污水产生量的60%以上,2015年底实现污水收集量达到服务区域污水产生量的70%以上。 2015年6月
9 迷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2015年6月底前污水收集量达到服务区域生活污水产生量60%以上,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150毫克/升以上;2015年底前实现污水收集量达到服务区域污水产生量的70%以上,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180毫克/升以上,并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2015年6月 米易县政府

 

    (3)201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工 作 要 求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1 攀枝花市隆吉养猪专业合作社 按总量核查要求整改完善生产经营和污染治理台账,实现减排效益。 2015年11月 仁和区政府
2 盐边县健民畜牧养殖场 按总量核查要求整改完善生产经营和污染治理台账,实现减排效益。 2015年11月 盐边县政府
3 米易县张应军养殖场 按总量核查要求整改完善生产经营和污染治理台账,实现减排效益。 2015年11月 米易县政府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